共建湖北法治——雷刚、李伟、徐小明律师出席汉川法院首次审委会之听证会,发表辩护意见!
2022年1月13日上午,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在本院首次公开召开了审委会听证会。会议由汉川市法院院长陈志坚主持,11名审委会委员、2名公诉人、2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雷刚、李伟、徐小明律师参加,汉川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干部列席会议,律师助理吕文博、王晶、张倩倩、徐宇欣参与辅助工作并旁听。

祁某是汉川三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被指控犯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罪,还被指控为“恶势力”,该案于2021年12月21日在汉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从上午9时开庭一直持续至晚上22时30分才结束,控辩双方针锋相对,罪与非罪未有定论。合议庭法官认为该案疑难、复杂,关涉营商环境后报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该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之外引入了新的程序即听证程序。

雷刚、李伟、徐小明律师于2022年1月10日接到汉川法院的邀请通知后,立即组织辩护团队开展工作,夜以继日、紧锣密鼓,多次工作至凌晨,力争将全案信息尽可能呈现给审委会听证会列席者。

本次听证会由学者型法官、汉川法院院长陈志坚主持,先由承办法官汇报前期审理过程,然后,由本案公诉机关检察官发表公诉观点(坚持原来的有罪指控、涉恶指控),再由两位被告人之辩护人分别发表辩护观点(全案无罪)。

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雷刚律师概括发表意见:
二、按照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祁某的行为在前置法即民商法、行政法上合法有效或具有正当性,则后置法即刑法不能评价为犯罪。
第一被告人的另一位辩护人李伟律师补充发言:
1.公诉人指控与所谓被害人意志相矛盾。
2.合同是自愿签订,没有强迫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
徐小明律师作为第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公诉指控混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
2.不能随意降低认定恶势力犯罪的标准。

听证会从上午9时持续到11时20分,陈志坚院长请控辩双方、列席人员离席,召集审委会委员闭门讨论。
汉川法院推动司法公开的此次举措于昨日在汉川法院的公众号进行了公布,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据辩护人收到的全国各地信息,该举措获得最高院司法改革处领导好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多位学者点赞并转发。辩护人希望各级法院向汉川法院学习和创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让公平正义听得到、看得见。
雷刚律师表示,我们代理此案除了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外,我们还希望推动汉川市法治水平向前迈进一步。以个案推动社会进步,让法治的阳光普照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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