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法律援助不走过场,罪轻辩护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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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1

      “我本来以为,自己没有付钱,法援律师只是走个过场,侯律师、张律师,万分感谢你们如此尽心尽力地帮我辩护!”在判后回访会见时,受援人刘某如是说。刘某被释放后,第一时间向律所监事会主席侯三才律师、张涛律师送来锦旗,上面写着:“法律援助 无私奉献 捍卫正义 情暖人间”。2024年5月15日,两位律师在律所接待了来访的刘某,并勉励他重新过好自己的生活。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刘某与曹某分别驾驶出租车行至本市某火车站前,均欲右拐进入火车站地下停车场,二人因抢道发生争执,相互辱骂对方并发生打斗。经伤情鉴定,曹某构成轻伤二级。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刘某主动到案供述犯罪事实,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4年1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建议量刑一年九个月。曹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经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侯三才律师、张涛律师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

 

承办过程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当日即前往法院阅卷,次日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经过细致审阅案卷、多次会见刘某,并与承办法官交流意见后,辩护律师判断办理本案的关键在于解决两大问题:

 

      第一,公诉机关对“是谁加塞引发纠纷”以及“打斗过程的细节”等认定存在偏差,被告人刘某有多次严重的前科记录可能影响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偏重。

 

      第二,受害人曹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金额较高,而刘某家庭经济困难,赔付能力极差,想要达成调解,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难度非常之大。

 

      针对两个关键问题,辩护律师与承办法官充分交流意见,在庭审时请求法庭三次重复播放案发地监控视频,就打斗细节与公诉人一帧一帧进行辨认,充分还原案件事实经过,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另外,虽然刘某及其家属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另行委托我们,但是接受指派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刘某家属,多次帮助其与受害人沟通调解,最终,在庭审后判决前达成调解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

 

主要辩护观点

 

      第一、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地系两道并一道,按照交通规则应当轮流通行,当时应当轮到外道的刘某通行,系内道的曹某强行加塞而引发纠纷;

      第二、曹某先下车到刘某的驾驶室外挥打刘某,且确实打中了刘某,刘某从副驾驶下车时,曹某再次猛推车门撞向刘某,其后双方互殴。故曹某对纠纷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

      第三、刘某与曹某系互殴,刘某未使用任何器具,打伤曹某的动机不明显;

      第四、刘某系投案自首,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第五、刘某虽有犯罪记录,但前次犯罪刑罚执行完毕距本次犯罪已过五年,不构成累犯。且前次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刘某回归社会,组建家庭,安分守己。

 

判决结果

 

      2024年4月,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在判决书的法院认为部分,对辩护人的相关罪轻辩护意见,全部采纳。

 

办案感悟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因此,法律援助绝不是走过场、走程序,无论案件大小,作为法律援助律师都应当尽职尽责地为受援人提供不打折扣的专业法律服务,才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让业务能力得到提升,才能无愧于法律援助中心的信任,无愧于国家法律援助制度。

 

侯三才律师

      侯三才,中共党员,现任中和信所监事会主席及一级合伙人,具备高级律师和税务代理师专业资质,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学士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侯三才律师是湖北省涉军维权律师、湖北省优秀律师、武汉市公安局智库专家,并曾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长达 11 年。

      在业务领域上,侯三才律师的专业涵盖广泛,涉及刑事辩护、金融、商贸、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改制、涉外仲裁等领域, 办理过大量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十多亿元的经济损失,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外,侯三才律师参与编写《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最新公司法对照适用图解》(副主编)等高等教材及其参考用书;曾经或正作为大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教育出版社、大枫集团、武汉市正诚置业等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

       电话/微信号:13807177272

 

张涛律师

       张涛,中和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法律硕士。

      张涛律师长期作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社区法律援助律师,为街道及社区的相关单位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为多家建设工程公司、房地产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受聘为武汉理工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校外普法讲师。

       自张涛律师从业以来,承办了多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代理多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具有良好的诉讼业务功底,取得大量成功案例,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电话/微信号:13487065590

 

 

撰稿:张涛

编辑:彭依婷

审核:徐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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